2007年7月6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私载人员出海 违规而且危险
丁洪兵

  7月1日,玉环县坎门镇的船老大曾某因私自载人出海,被公安边防部门处行政罚款500元。
  6月25日上午9时许,玉环县边防大队公边33256艇巡航到大鹿岛附近洋面上时,雷达兵小陈发现荧屏上显示一个白点。边防官兵立即展开搜索,一个多小时后,一艘满载人员的可疑船舶进入视线,官兵立即拉响警报,令其停船接受检查。
  经检查,该船由坎门港驶出,船上共搭载25名游客,准备到大鹿岛捡螺壳。船上除了几件救生衣外,没有其他救生设备,一旦发生事故,后果不堪设想。因此,边防官兵要求船老大立即将船开回坎门港,同时耐心地给游客们讲解渔业船舶载运非出海人员存在的安全隐患。最后,在公边艇护航下,该艘渔船安全返回坎门港。
  该渔船的行为违反了《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》,公安边防部门依法对船老大予以处罚。
  据了解,未经许可,渔船私自载运非出海人员出海,不仅违规,而且十分危险。由于渔船缺乏各项安全措施,不具备载客条件,再加上非出海人员对海上情况不熟悉,极易引发事故。6月29日,三门县一名云南籍游客乘渔船出海游玩,不幸溺水身亡。